《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早上在高等法院開審,兩名被告葉劍華和黃志華,各被控兩項盜竊罪,及一項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兩人全部不認罪。辯方指昨日才收到涉案的一百七十三張相片,需時閱覽,申請將案件押後,獲法官杜麗冰接納,案件押後至星期五早上十時開審。

案發在去年二月二十六日,劉進圖在西灣河,被兩名持刀男子襲擊受重傷,一度危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