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向大會提交年報。委員會主席譚耀宗表示,委員會曾經討論處理拉布程序的建議,包括限制議員辯論時間、規定議員不可提出瑣屑無聊修訂,以及主席有權選取議員提出的修訂,由於議員意見分歧,未能達成共識,現階段不作處理。
委員會亦有討論處理議員藉點算法定人數進行拉布的問題,但法律意見指,訂立較長傳召議員時間,或者容許主席在傳召時限過後酌情暫停會議等建議,可能違反基本法,加上有議員質疑措施未能有效制止拉布,同樣未能就處理問題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