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黎棟國在立法會回應質詢時表示,內地通過的《國家安全法》不會在港實施,加上現屆特區政府未有計劃就基本法23條立法,因此港府沒有需要就《國安法》條款作出研究和評估。
多名泛民議員擔心,有市民在本港作出不違反香港法例但違反《國安法》的行為,返回內地時會被拘捕。黎棟國指《國安法》只是原則性全國法律,無訂立新的刑事罪行和罰則,港人身處內地,需要遵守當地法律,否則會受制裁,認為這是普通不過的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