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立法規管三歲以下嬰幼兒配方奶粉及食品營養標籤。食物及衞生局提交給立法會的文件指,考慮過諮詢期接獲的意見後,提出規管建議,嬰幼兒配方奶粉擬全面禁止營養、健康及醫藥療效聲稱;至於嬰幼兒食品則准許提出營養聲稱,但不准許聲稱可減低疾病風險,或有醫藥療效。
局方建議給予奶粉商十八個月寬限期,讓業界適應新法例要求,至於嬰幼兒食物,由於處理產品聲稱的申請需時,建議給予至少兩年寬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