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去年十月佔領事件發生衝突期間,懷疑遭七名警員毆打案,曾健超早前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要求法庭聲明警方違規,以及索取七名警員資料,高等法院早上作出裁決,決定受理案件。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指出,申請人尋求法庭頒令,要求警務處長向他透露涉事警員身份,讓他能提出私人檢控,法官指,不能夠說這是現時可行且有效的補救對法,但他認同是否具法律基礎作出有關頒令有可爭辯之處,因此決定受理案件,法官又指示雙方要在本月二十日前,就正式聆訊時間達成共識。

曾健超說,事發已經九個月,當局至今沒有交代,形容事件是荒謬。他又指,只要警務處長同意,就可以取得涉案警員名單。曾健超指事件拖得太久,現時交由法庭處理,對雙方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