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名成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囚十四日,緩刑一年。

周東山零四年退休並創辦東山語言中心,前年及去年接受兩人繳交近九千元學費後,未能於指定時間提供課程,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但裁判官考慮被告身體欠佳,年紀老邁,再加上已全數賠償受害人,故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