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十一歲男子,去年十月佔領運動期間,在中環襲擊一名持不同意見的十九歲男子,被判入獄七日。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沒有悔意,重犯機會高,要判處一段短期監禁,對被告及其他人起阻嚇作用;又指,法律不容許對持不同意見人士使用武力,而且會破壞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言論自由。被告不服判刑,獲法庭批准保釋進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