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的一個小組,討論外籍家庭傭工遇到暴力的支援服務。有關注團體指,家傭遇到暴力後需要尋找新僱主,但入境處的審批時間長,僱主未必願意等待,要求政府設恆常機制協調警方、入境處及勞工處。亦有團體批評政府提供的庇護服務時間不足,建議政府資助民間團體,提供短暫住宿服務。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蕭偉強指,如果外傭遇暴力報案,入境處會因為案件,酌情延長受害人的居留時間以進行調查。他又指,芷若園等機構會為受虐外傭提供兩星期的短暫庇護,但仍可按情況靈活處理。而勞工處等部門亦有用外語向外傭宣傳及教育,以提高她們對權益和責任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