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早前委託政府經濟顧問就低收入僱員訂立標準工時的影響研究。報告以保安及物業管理業為例,假設保障月薪一萬五千元以下僱員,標準工時訂於四十四小時,超時補水定為1.5倍,當僱主不扣減工時,保安員收入平均會增加一成五,僱主成本增加一成九,但全數轉嫁予消費者的話,管理費升約一成。但如果保安員每週只工作四十四小時,其他因素不變,收入每月平均少兩成八,整個行業需要請多四萬五千人。

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表示,今日只討論標準工時對低技術人員的影響,未有結論,針對六個工時長的行業、四大商會及主要工會繼續進行諮詢,未來亦會加開會議,希望在委員會任期屆滿前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