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十六歲及廿一歲男子,承認販毒及串謀販毒,在區域法院分別判入獄三年及三年零五個月。案情指,十六歲的首被告今年一月,在大埔街頭被警方截查,身上搜出兩包合共廿八克,總值三千三百多元的氯胺酮。警方調查後發現,他在去年十二月底開始,幫廿一歲的次被告,以每包一百元的酬勞,販運了廿一包,總值約五千元的氯胺酮,次被告因為招攬犯案時只得十五歲的首被告販毒,增加一成半刑期。
法官在庭上斥責次被告招攬未成年人販毒,將毒禍蔓延,但考慮到兩人認罪,因此酌情處理。警方指,今次是今年以來,第四次成功針對招攬未成年人販毒的案件,引用加刑條例,提高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