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紅十字會原常務副會長文家碧涉嫌受賄及貪污,眉山市中級法院,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沒收個人財產六十萬元人民幣,並追繳她犯罪所得近七百六十萬元。
法院指,文家碧向兩名商人提供幫助,並先後索取或收受賄賂,侵吞及騙取公款。她雖然認罪悔罪,並主動退繳部分贓款,但她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行為涉及受賄及索賄,侵吞和騙取社會捐助款項,行為對紅十字會聲譽造成惡劣影響,因此判處她入獄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