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調查發現,多個部門的常用登記冊,例如破產登記冊、婚姻登記冊等,未能充份保障個人資料,令市民的身份證號碼及住址等資料,可能被他人惡意取用,建議政府加強監察查閱個人資料人士的目的,以及加重濫用罰則。不過因公眾利益取用個人資料,可獲豁免。政府回應指,會與相關部門和政策局研究公署的檢視結果和建議,並考量各登記冊的性質和運作的實際需要,考慮是否應採取跟進行動,例如要求查閱人士申報索取資料的用途。
記者協會反對重新考慮限制公司查冊,敦促政府訂定《資訊自由法》,體現施政透明化的承諾,政府更須加強披露大數據,協助學術或公共機構進行研究,以改善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