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觀察報道,認為香港應更好利用深圳前海,拓展人民幣業務。報道指,本港建設人民幣離岸中心遇到樽頸,人民幣產品只集中在存款,欠缺其他可供投資的衍生產品。報道指,前海可以承接數以萬億計人民幣投資;香港亦可以將商品交易市場和貴金屬市場的後台基地設在前海;前海的各類高科技企業,亦能支持者本港債券市場。
報道又指,前海的金融機構可憑藉人民幣資產在內地孳息較高的有利條件,以及互聯網金融優勢,介入香港的離岸人民幣業務,亦可借香港的金融、法律及會計等專業人才,讓香港成為前海法律與商務人才的培訓基地,兩地在金融發展上可形成互補關係,為香港而設的前海,是香港的伙伴而不是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