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內地旅客昨日凌晨在機場登機閘口,因航班延誤,與航空公司職員爭執,雙方發生推撞,七名航空公司職員受傷送院。其中五名旅客被控普通襲擊,另一人被控違反機場附例,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除第二被告趙麗,其餘被告承認控罪,被判囚九至十一日,而違反機場附例的第六被告則罰款一千五百元。

被告律師求情表示,因航班延誤,被告們已在機場逗留數小時,所以引起不滿,認為航空公司應提供住宿。裁判官批評被告不文明,不能遷怒於地勤人員而動手打人。否認控罪的趙麗將於九月九日作審前覆核,獲准以十萬元作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及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於指定時間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