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學生和一名女文員,今年三月在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中,襲警和阻差辦公,屯門裁判法院原定下午判刑,裁判官用約兩小時聽取求情理據後,押後至明早判決,表示要花時間寫量刑理據,四名被告繼續還柙。
女文員吳麗英在庭上作供時指警員非禮,裁判官拒絕接納,指她以胸部襲警。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否認感化官報告中,指自己同意案件摘要,亦否認對事件感到後悔,反映她為了堅持自己覺得的事實,保持自己的道德完整性,也不想騙取法官減刑。律師又指,感化官報告顯示被告是良家女子,有良好品格,以半工讀方式完成學位,值得尊重,而近兩星期覊留為她帶來的打擊、挫折和震撼很大,畢生難忘。律師又指,被告未必是處心積慮,誣蔑警察,也未有在建制渠道投訴,可見她的心腸不是毒如蛇蠍。律師又呈上一條事發片段,指被告被捕後曾被身穿警察制服的人推跌。希望法庭可以判以少於十三日的監禁或緩刑,令被告可以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