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大音樂博士,在一個商場男廁用手機偷拍,早前承認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感化十二個月。署任總裁判官,下令被告必須聽從感化官安排,參與心理及精神治療及活動。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因為對工作要求高,加上性取向關係,導致很大壓力而犯事,指被告需要的是治療和輔導,又說被告已經很後悔,在事發當日,有向事主道歉。

案情指被告譚展輝,今年三月,在尖沙咀一個商場的洗手間,用手機偷拍隔鄰廁格,男事主發現後報警,警方之後在被告手機發現共四段類似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