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報販去年佔領行動期間,不滿佔中令其報攤結業,向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擲雞蛋,早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離開法庭時指,自己行為有錯,不應擲雞蛋,但不會向梁國雄道歉,因為對方煽動市民佔中、挑撥離間,認為應由梁國雄向自己道歉。
裁判官強調,任何人不可因為其他人有不同意見而向對方施以實質武力,雖然被告可能不滿對方的行為令他受影響,但違法的事,有關當局會處理,不應自行施以武力。裁判官批評被告帶同雞蛋,伙同他人襲擊,行為可判監禁,但慶幸無造成嚴重受傷,被告十多年無犯過案,家人對他的評價正面,加上認罪,所以給予多一次機會,呼籲他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