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審裁處批准青衣美景花園近七百名業主入稟申請,由法庭頒令成立業主立案法團。裁判官指,美景花園近年的業委會未能成立,並無組織代表居民權益,而社會趨勢亦認同住戶自決利益,因此有需要成立法團。法庭委託其中一名申請人為代表,在六個月內召開會議,籌組成立法團。有入稟的其中一名業主表示高興,認為日後業主有更大權力,參與屋宇管理,相信可更有效監察日後的工程費用或招標,避免有圍標等問題。

美景花園由發展商新鴻基地產,小業主及政府分別持有約三分一業權,由於業權不足,小業主一直無法成立法團。直至一三年,新地旗下的屋苑管理公司,招標進行維修,費用高達一億六千多萬,平均每戶需分擔八至十萬,引起居民不滿,因此依例入稟要求成立法團,主導日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