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日前公布的工業用地分區研究報告提及,現時工業大廈的消防條例,不足以應對因為工廈內的零售或休閒活動而增加的人流。消防處處長黎文軒表示,工廈一般牽涉易燃化學物品,如果工廈同時用作工業及其它用途,會吸引不少人流,易生危險,消防處會與相關政府部門評估風險,亦會通知相關部門,大廈內有其它活動進行。
黎文軒表示,消防處會檢視工廈有否因為用途改變,而令消防設備變得不合規格,或大廈走火通道遭阻塞。處方如發現單位用途改變,亦會轉介其它政府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