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毓民下午收到警方通知,指律政司決定,就去年七月三日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期間投擲水杯事件,起訴他普通襲擊,並要求他明日下午五時到中區警署投案。他表示,自己在眾目睽睽下扔水杯,並無擲中人,交由法庭裁決,他會奉陪到底,又形容是政治鬥爭。

當日立法會會議開始時,多名泛民議員向進入會議廳的梁振英包圍示威,而黃毓民在坐位上向梁振英的方向擲文件,其後更涉嫌擲出一個玻璃杯,並無擲中人。特首辦其後就事件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