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今日報章報導叫車程式Uber「有為司機、乘客及道路使用者提供足夠保險」作出回應,指無論以任何方式,包括手機應用程式,安排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出租的私家車必須領有許可證,及符合相關法例和許可證的發證條件。許可證必須展示在擋風玻璃上,以供查閱。而法例規定,行駛的汽車,必須備有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

發言人提醒市民,使用出租汽車服務前,應先向營辦商查詢,或檢視有關私家車是否已領有有效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