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香港力量』成員,六十二歲的倪志榮被控去年6月20日在金鐘的反新界東北發展集會期間,襲擊拍攝集會情況的市民,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名成立,今日被判以五百元簽保守行為十二個月,賠償受害人索償的一百五十元,以及罰款三千元。
倪志榮離開法院時表示會考慮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