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原副省長冀文林涉嫌受賄案,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完成審查,並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冀文林擔任四川省委常委辦公室副主任、秘書,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長、市長等職務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和地位,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