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署理分區指揮官黃嘉榮表示,關注天津危險品爆炸事故,會因應事件提高安全標準。另外,截至上月底,第二類至第十類危險品存放牌照的持有人有四千一百六十五個,分布在本港各區,處方共巡查近四千六百次。


消防處指出,一般存放危險品的地方都設在工廠大廈地下;存放大型危險品,即超過五百公噸的危險品,需要向消防處申請牌照、環境許可證和環境評估報告。如果存放超過一萬噸汽油,更需要諮詢「危險品的裝置協調委員會」,檢視周邊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