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黨委副書記及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受賄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完成偵查,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檢察院近日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提出公訴。起訴書指李東生,利用擔任中央電視台副台長、公安部副部長、及中央政法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他在職權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以受賄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李東生被視為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心腹,中紀委前年十二月指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其後被免職。而周永康今年六月被天津市第一人民法院,以受賄、濫用職權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