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衛生署健康監察助理,以每張三十元價錢,向一名中醫師購買病假紙,被控四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早上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說,考慮到被告認罪,無犯罪記錄,而且已將騙取到的五千五百多元歸還給署方,又指證涉案中醫,認為判社會服務令恰當。被告律師求情說,被告除了讀書逃學外,一生都循規蹈矩,他有長期病患,事件令他深受教訓。

三十九歲被告謝志恒,被控在一零年至一二年期間,多次使用虛假病假紙,騙取十九日病假,及疾病津貼五千五百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