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因未有依從破產管理人指示,在指定時限內,呈交一三一四年度的收入及支出資料給破產管理人,違反破產條例,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二千元,下個月底前繳交。

法院下午開庭處理,正在服刑的許仕仁,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出庭,他穿著西裝,身型消瘦,蓄短平頭裝,頭髮花白,表現冷靜。他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說,去年十一月貪賄案準備結案陳詞,令他忘記提交資料,他承認控罪,但指不是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