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網上媒體端傳媒一名攝影記者,上星期到曼谷採訪爆炸事件,昨晚返港時,在曼谷機場被發現行李內有避彈衣,曼谷當局指他攜帶武器,案件今早在曼谷提堂。端傳媒發聲明,說已聘請律師提供法律支援,由於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但會關注事件進展及堅持記者安全所需的所有權利。入境處說,已與當事人取得聯繫及提供適切意見,並即時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向有關當局了解情況,並會與各方繼續保持密切聯繫及提供可行協助。
泰國槍械管制規例列明,防毒面罩、防彈背心及頭盔都定義為武器。外國記者協會泰國分會發表聲明,指被控非法持有武器,最高可判入獄五年。聲明又說,新聞工作者使用避彈衣和頭盔是常態,敦促泰國當局不要繼續起訴記者,並把防衛衣著或保護性裝備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