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在昨晚校委會會議建議,在下個月底例會前,召開一次特別會議,專門討論副校長任命。校長馬斐森亦同意,盡早處理任命。秘書處會向各個委協調,稍後才決定到開會日期。

另外,會議亦討論了捐款風波的調查報告,港大管理層建議向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發「提醒信」,提醒處理捐款程序;又建議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和人文學院前主任蔡寬量,在一段時間內不能擔任學校管理層、不能接受捐款及不能監督研究員工作,時間以年計。消息又指,校委會委員李國章在會上,要求中央管理小組,辨認上月底衝擊校委會的學生,交給紀律委員會處分;但會上就此發言的委員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