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三日是抗戰勝利七十周年紀念日一次性法定假期,有外判商不滿當局未有代付聘請替工的額外薪酬開支。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下午與外判商開會後表示,接納外判商的建議,服務承辦商可按勞工法例,在六十日內向員工補假,若服務涉及不能替代崗位,外判商可向有關部門申請恩恤金,聘用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