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東區醫院發生醫療事故,院方錯誤診斷一名患肺結核的六十四歲病人,罹患惡性肺腫瘤,病人被錯誤切除右下肺葉。院方指,抽取病人肺組織化驗,但混入了一名肺癌病人的組織,以致診斷出錯,目前未確定是哪個環節出現問題,可能是發生在抽取肺組織放在容器時,或標本送到實驗室初步處理時出錯。聯網成立調查委員會,追查原因,八個星期內提交報告。院方經會見事主及家屬,表示深切慰問及歉意,會觀察他的臨床情況,評估康復進度,相信今次屬個別事件。
有臨床腫瘤科醫生表示,進行臨床診斷時只能靠病理學報告進行診斷,而報告不會清楚說明病人的基因排序,認為今次的問題出自實驗室處理樣本的程序。病人權益組織敦促醫管局應向病人提供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