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危險品倉庫大爆炸,當局認定六個部門及交通運輸部一名官員要為事件負責,涉及的部門包括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安監管理局、濱海新區安監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天津新港海關及天津港集團。而屬於副廳級的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巡視員王金文,就被指涉嫌濫用職權,幫助不符安全規定的瑞海公司通過安全評審,他聯同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武岱、原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長李志剛,以及天津港公司總裁鄭慶躍等共十一名官員,被檢察部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另外,公安部刑事拘留十二人,包括瑞海公司董事長于學偉、副董事長董社軒,及負責瑞海安全評審報告的公司負責人。
事發在今個月十二日,死亡人數增至一百三十九人,包括八十四名消防員,仍有三十四人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