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斯醫院一名急性中風病人前日逝世,家人同意捐出腎臟、肝臟、心臟及雙肺,院方醫療團隊經過多重檢驗認為,器官情況良好,適合用作移植。瑪麗醫院昨日將心臟及肺部移植給兩名病人,但威院醫生同日在捐贈者腎臟驗出癌細胞,要叫停另兩名病人的腎臟及肝臟移植手術,瑪麗醫院向接受心臟及肺部移植的兩名病人家屬解釋,會密切監察病人情況跟進。威爾斯醫院說,本港過往器官移植手術,受贈病人透過移植的器官而患癌的情況十分罕見,專家評估今次捐贈者腎細胞癌轉移至身體其他部位的機會率極低,兩名受贈病人受影響的風險因此非常輕微。

院方又說,早期腎細胞癌病徵並不明顯,一般在進行其他檢查時才意外被發現,移植手術進行前,醫生已根據既定指引,為捐贈者及受贈者進行各項檢查,並與受贈者及家屬解釋風險,包括捐贈者可能患上一些沒有病徵的隱疾、正處於感染空窗期,或由於化驗需時而未能於移植前確知。有關手術都取得器官受贈病人知情同意後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