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僱主聘用更多的中年及年長人士,勞工處推行的「中年就業計劃」將由明日起,由原先只限全職工作,即每星期工作至少三十小時,擴展至兼職職位,即每星期工作十八小時至少於三十小時。

中年就業計劃旨在透過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以鼓勵聘用年滿四十歲或以上的失業中年及年長人士,並提供在職培訓。僱主可就每名按計劃聘用的僱員,申請每月最高3,000元的培訓津貼,為期三至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