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懷疑妨礙執行禁制令而被捕的17名人士,被律政司起訴刑事藐視法庭,今日在高等法院聽取法庭指示,其中五人並無出庭應訊。辯方代表律師麥高義指,律政司在法庭批出聆訊許可後,並未於十四日限期內為被告定下應訊日期,直至今日才申請押後,批評是致命的錯誤,依照程序,應撤銷案件。
控方則指,定下應訊日期並無時限,有權申請延長,所以案件仍然可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