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女內地學生,今年四月一日凌晨,在何文田佛光街巴士站旁進行性行為,各被控一項有違公德罪。其中一度不認罪的十九歲男被告楊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求情時表示,男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家庭及個人背景清白及正常,被告亦表現合作,犯案時受酒精影響,事後有悔意,並承受很大壓力,感化報告建議判他八十一至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但被告不想影響學業,希望判處感化。裁判官就認為,需要遵從感化報告的指示,駁回辯方建議,但考慮到被告的學業情況,判處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十八歲女被告吳心怡,早前承認控罪,判處感化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