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對十七名去年在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拒絕離開人士控以刑事藐視法庭罪,但未有在14日期限內,提交聆訊日期文件,律政司向高等法院申請延長期限,被法官駁回,藐視法庭控罪的傳票亦失效。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控方庭上表明在提交文件方面有遺漏,認為律政司在事件上工作粗疏及犯下低級錯誤。他批評袁國強的解釋難以令人信服,認為不能接受以法律理解有不同為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