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歲男子何敏聰,被控在去年佔領期間金鐘龍和道清場時襲警,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事發在去年十月十五日凌晨,警方在龍和道和添馬公園一帶進行清場行動。何敏聰被控在添馬公園附近襲警。涉事警員作供時指,被告沒聽勸喻離開現場,出言挑釁,又用雙手推了他一下。但辯方呈上當時影片,指被告沒有襲擊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