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物流署車輛管理總監梁潮炳,承認在九四至九五年間,欺詐政府合共四百二十多萬元房屋津貼和貸款,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八個月,緩刑兩年。
暫委法官徐綺薇判刑時,接納被告是因為逾期交文件而愚蠢犯案,而且是主動向上司承認事件,有真誠悔意。案件對他家庭造成嚴重影響,為了連本帶利償還逾七百萬元欠款,要變賣物業及令兒子無法出國留學,他亦可能因此失去工作。但案件金額巨大,被告背叛了政府對他的信任,認為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