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蠔涌前亞視廠房爆炸品案的六名被告,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由於手上有其他案件要處理,再次要求將案件押後四星期,讓控方代表能有足夠時間細閱文件。但裁判官蘇文隆及辯方各代表都認為時間太長,表示最多只能押後兩星期。 裁判官更批評控方處理案件手法有問題,要求控方的上司到庭解釋,案件暫時押後。
六名被告被控「串謀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警方六月時先後拘捕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