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蠔涌前亞視廠房爆炸品案的六名被告,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由於手上有其他案件要處理,再次要求將案件押後四星期,以便能有足夠時間細閱文件。但裁判官蘇文隆及辯方都認為時間太長,表示最多只能押後兩星期。 裁判官更批評控方處理案件手法有問題,要求控方的上司到庭解釋。檢控官其後表示,諮詢過上司後,上司會就工作量再作安排,並改為要求將案押後兩星期。裁判官最終將案押後至本月十八日。

六名被告被控「串謀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警方六月時先後拘捕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