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將於十一月二十二日舉行,提名期由十月二日開始,至十五日結束,為期十四天。今年區議會選舉最高開支限額為六萬三千一百元,選管會新增有關收取捐獻的指引,任何人、組織或政黨,為候選人接受捐贈,等同候選人直接接受,必須遵守《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規定,建議代理人在收取捐贈時,須先取得候選人同意或授權,並開立專項戶口收取及處理選舉捐贈,同時要確保向捐贈者,清楚說明捐贈目的和用途。

選舉事務處表示,獲提名人士必須年滿二十一歲,以及在緊接提名前的三年內,通常在本港居住的地方選區選民。提名表格必須得到有關選區,十名已登記選民簽署,每名選民只可以提名一位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