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與港人假結婚的內地女子,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串謀欺詐及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兩項控罪各被判入獄十二個月,其中第二項控罪,有九個月刑期會同期執行,因此被告需合共入獄十五個月。

二十九歲被告,去年七月與一名香港男子在港結婚,其後以內地單非孕婦身分,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被告去年九月試圖來港產子時,入境處對被告與丈夫的婚姻真確性存疑,拒絕她入境,並跟進調查。被告在內地產子後,今年八月再入境香港時被捕。她在警誡下承認假結婚,並向中介人提供約二萬元作為報酬,以取得預約在港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