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推出的堆填區活化計劃,即將接受申請。當中預留十九公頃前堆填區用地,給非牟利組織或體育總會,申請發展康樂設施,每個成功申請團體可獲最多一億零五百萬元,資助工程費用及首兩年的營運開支。率先推出的用地,分別位於屯門望后石谷、觀塘馬游塘和將軍澳。
督導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表示,申請書要符合多個條件,例如建築物不可多於一層,團體亦要具備一定的管理和營運能力,亦必須證明設施會對公眾開放,不能只服務會員。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陳家洛亦說,政府需要與申請團體,訂明設施開放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