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報章刊登公告,向興邦公司集資詐騙案中,一度被判有罪的十九人道歉及賠償。公告指省高院在一二年,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十九人有期徒刑。經重審,檢察機關去年決定不起訴他們。十九人向省高院索償,高院同意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各申請人昨日陸續收到賠償,但公告無提及金額。
案件的代表律師說,安徽高院的做法屬全國首例。興邦公司在零二至零八年,未經金融管理部門批准,以仙人掌種植等十一種模式非法集資,二十七省共四萬多人參與,集資額超過三十五億元。案中共有三十九名被告,毫州市中級法院在一一年一審,判主犯吳尚澧死刑,其餘被告判死緩、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被告上訴至省高院,案件發回重審,中院改判其中二十人入獄兩至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