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電話詐騙集團成員,詐騙三名台灣居民,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洗黑錢等控罪。除了53歲的首被告章露峯是台灣人,其餘五被告是內地人。 被告先後電話詐騙三名台灣人,涉及超過二百五十萬元。暫委法官徐綺薇判刑時指,洗黑錢是嚴重罪行,損害香港國際銀行中心形象,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加上涉及國際跨境罪行是加刑因素,判處各被告監禁十六至廿四個月。
案情指, 七十二歲台灣退休教授黃瑞枝去年九月先後接到自稱護士、警員和檢控官電話,稱有人盜用其身分, 及捲入金融詐騙案被通緝。受害人應騙徒要求,共匯款二百一十萬到一名「香港政府官員」的戶口。另外兩名受害人分別是台灣的家庭主婦及退休女士,分別被騙匯款二十多萬到香港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