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連續第三日處理選民登記冊反對個案。負責的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批評,法庭在九日內要調查超過一千個投訴,包括通知有關人士出庭及聆訊,是完全不合理,情況接近荒謬,司法機構要求修例多年,但一直未獲理會。他認為司法機構和選舉事務處應獲額外四星期調查和聆訊反對個案;法庭亦應多獲一星期處理覆核。

馬漢璋亦說,選舉事務處在短短二十九天內,處理了近二十萬個新選民登記,工作十分困難,對此表示敬佩,建議可延長兩星期予處方處理新登記,要求政制事務局及律政司檢討時限問題及推動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