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中級法院發生傷人案,一名四十三歲男子因為不滿法院判決,在法院拿出利刀刺傷四人,包括三名法官及一名書記員,其中兩人傷勢較重。他其後在停車場被法警制伏拘捕。
涉案男子與一間汽車裝配公司有勞資糾紛,他辭工後追討工資,但茅箭區法院指他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無法認定勞資關係,駁回索償訴求,他今日到市中級人民法院領取判決書時,懷疑不滿判決而行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