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媒記者,被控在去年底,破壞立法會大樓外一道鋼門,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十五個月感化令。裁判官指,不同意辯方指感化報告正面,但仍然接納感化官建議,提醒患有精神問題的被告,要聽從感化官的指示和安排,接受治療和服藥,否則難以控制病情,會有再犯案的機會。
24歲男被告,是網上媒體「香港天晴媒體」記者,案情指他於去年12 月31 日,在立法會大樓外與一名示威者爭執,情緒激動下用腳踢向鋼門,令鋼門出現3 平方厘米凹痕。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只是到場採訪,他自幼確診患有精神健康問題,現時仍需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