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三歲女子蔡熙君被控涉嫌於二零一一年區議會選舉中,明知自己無權在黃大仙龍星選區中投票,卻在當區投票,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被告不認罪,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十月三十日進行審前覆核。被告獲准以一千元保釋,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控方將傳召三十六名證人,包括兩名廉署人員。